公告

根据2024年3月2日《中共枣庄市委 枣庄市人民政府〈关于枣庄市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〉》(枣发〔2024〕3号)要求,稳步推进市地方金融管理机构撤并整合,相关职能整体划入同级财政部门,不再保留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(金融工作办公室),不再加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牌子。现申请注销枣庄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网站,公示期为一个月,公示期结束枣庄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正式注销,特此公告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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枣庄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

2024年4月13日